中新社北京1月22日電 (記者 丁棟)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、辦公室主任陳錫文22日在北京表示,中國近日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,對三中全會《決定》中提到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具體的安排,推進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到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調整。
  2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全面深化農村改革、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新聞發佈會上,陳錫文表示,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僅僅涉及到農村土地問題,還涉及其他很多方面,從三中全會提出的要求看,主要是三個大的方面。
  第一方面,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允許進入市場,和國有土地享受同等權利和同等價格。陳錫文表示,這個政策涉及非常重大的法律修訂,要修改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。因此,中央特別強調對土地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,必須謀定而後動,必須非常慎重穩妥地推進試點。
  第二方面,農村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的問題,陳錫文表示,中央一號文件在明確集體所有權,穩定農戶承包權,搞活土地的經營權的基礎上,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。這不僅涉及到修改土地法律法規,而且要涉及到擔保法。
  第三方面,三中全會中提出的農民住房財產權的抵押、擔保和轉讓,陳錫文表示,這個還需要進一步探討。因為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,宅基地使用權只有本集體組織的農民才有權申請。《決定》中非常明確,選擇若干試點,審慎穩妥地進行推進。在推進過程中一系列的問題,要在試點中化解。
  陳錫文強調,我們要推出這些重大改革,會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規和政策,依據對農村經濟社會影響的不同,來確定試點的範圍,確定什麼時候通過什麼方式批准地方進行試點。如果不涉及現行法律法規的,鼓勵地方先行先試,但是涉法的改革一定要經過一定程序得到批准。(完)  (原標題:陳錫文:土地制度改革要調整現行法律法規政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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